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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陽光樂園”加盟細則 |
此新聞于2004年12月8日發表 【關閉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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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合作順序: 1.客戶提出合作申請,公司拓展部派員接洽,簽約草議。 2.根據當地市場情況、場地情況確定場地面積。 3.根據客戶提供的場地建筑平面圖繪制整體規劃圖,提供所需設備清單、報價。 4.制作游樂場設計效果圖。 5. 正式簽定合作契約(協議)。 6. 進行游樂場裝飾工程。 7.設備進場安裝調試。 8.管理人員培訓、配備。 9.開業營運。 二. 管理要求: 1.認同并接受“陽光樂園”的品牌形象及文化。 2.接受“陽光樂園”總部制定的統一裝修形象、統一經營模式、統一管理條例、統一服務標準、統一廣告宣傳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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